6月16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及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检查情况。河北秦皇岛、辽宁营口、湖南张家界、山东滨州市以及两企业被区域限批,25家企业被挂牌督办。
记者了解到,在通报名单中有5家新疆企业位列其中,包括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兵团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兵团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部责令上述企业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整改方案并上报,于2015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其中享受环保电价补贴的,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同样处理情况的还有对脱硫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和同达热电有限公司、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宣化钢铁公司、吉林油田热电厂、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湖北武汉乙烯公司、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
此外,环保部决定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的河北秦皇岛、辽宁营口、湖南张家界等3城市,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的山东滨州市,暂停审批除节能减排及民生项目之外的建设项目环评。同时,环保部对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的北京通州区次渠污水处理厂等9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责令6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