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场上存在部分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QQ、微博、直播、淘宝、邮件等平台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诱导投资者高价买入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推荐挂牌公司股票构成非法推荐公众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和相关人员如参与该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某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网络媒介或通过个体销售人员大肆宣传某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机会难得、夸大收益,诱使投资者高价购买,实际上从事的是非法证券活动。遇到机构或个人宣传有某新三板公司内幕消息或承诺高额收益,请保持理性,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证券相关信息,警惕以“销售新三板股票”为名的非法证券活动。
2、严格遵守关于股票交易、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不得通过无证券从业资质的中介组织非法推介、分销股票;
3、不得组织、参与、默许或为第三方提供便利,通过关联账户非法倒卖股票、拉抬打压股价,侵犯投资者权益,不得与第三方中介签订市值管理、股票销售等相关协议,不要配合机构或个人违规、非法操控股票价格。